全省先后有15个市(区)、33个县(市、区)、19个区(市)分别被命名为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市(区)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(市、区)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(市),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连续五年居全国首位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,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,推行“一证通”(居住证制度)、“三集中”(集中住宿、集中服务、集中管理)、“两协作”(人口流入和流出两地警务协作)工作模式。加强对“城中村”、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整治改造,2003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率达69%。